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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很高兴又在每天的这个时间和大家一起分享自己的学习见解,今天我看了一下大话设计模式里面的单一职责原则,现在就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: 单一职责的定义: 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 为什么要使用单一职责模式呢: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,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了一起,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他职责的能力。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,设计会遭到意
我最近学习设计模式:然后就开始我们的设计模式之旅 1. 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,SRP) 单一职责的好处: l   类的复杂性降低,实现什么职责都有清晰明确的定义; l   可读性提高,复杂性降低,那当然可读性提高了; l   可维护性提高,可读性提高,那当然可读性提高了; l    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,变更是必不可少的,如果接口的单一职责做得
原则,故名思议则是本质的意思。所谓擒贼先擒王,研究设计模式自然要先了解设计原则,所有的模式都是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,有的是侧重一个,有的是多个都有所涉及。看完设计模式之后,我感觉到每个模式都有这些原则的影子,还渗透着面向对象的三大属性,也觉得这些原则也都有相通之处,,正是有了他们才使我们由代码工人转为艺术家。下面我来点评一下六大原则,望各位拍砖: 1、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
结构化编程强调单一出口的原则,其目的在于增强函数流程的逻辑性。本身这个原则有些过于死板,但其保持代码逻辑性的目的是非常正确的。在面向对象设计,我们都知道要遵循单一职责原则(SRP),而函数也应遵循这一原则,以保证函数体逻辑的清晰并且高内聚。   以下示例中,UpdateValue函数与下面m_value的赋值语句造成了逻辑的分散: 当需要变更m_value的赋值逻辑时,往往会修改UpdateVal
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,SRP) 定义:应该有且只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。 问题由来: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:职责P1,职责P2。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,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。 解决方案:遵循单一职责原则。分别建立两个类T1、T2,使T1完成职责P1功能,T2完成职责P2功能。这样,当修改类T1时,
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,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,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消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功能。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,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,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于一个动机去改变一个类,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个职责,这时就应该考虑类的职责分离。 开发-封闭原则 软件实体(类,模块)应该可以扩展,但是不可以修改。 对
单一职责原则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,简称SRP。 定义: There should never be more than one reason for a class to change. 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。 有时候,开发人员设计接口的时候会有些问题,比如用户的属性和用户的行为被放在一个接口中声明。这就造成了业务对象和业务逻辑被放在了一起
单一职责原则SRP 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,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,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。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,当变化发生时,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。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,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ASD 如果你能够想到多余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,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余一个的职责,就应该考虑
定义:一个对象应该只包含单一的职责,并且该职责被完整地封装在一个类中。(Every object should have a single responsibility, and that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entirely encapsulated by the class.),即又定义有且仅有一个原因使类变更。 原则分析: 1)一个类(或者大到模块,小到方法)承
原创,转载请注明出处,谢谢!         单一职责原则说的是一个函数、类、模块等等软件实体只负责一个事情。 这是因为:         如果一个软件实体承担的职责过多,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,一个职责的变化会消弱此软件实体完成其它职责的能力。这就是耦合的恶果。 其实何止是OO中的类!整个软件设计不也就是要把那些耦合的职责分离吗?         如何判断?         如果你想修改一个
定义: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。 通俗的说,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。 问题由来: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:职责P1,职责P2。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,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。 解决方案:遵循单一职责原则。分别建立两个类T1、T2,使T1完成职责P1功能,T2完成职责P2功能。这样,当修改类T1时,不会使职责P2发生故障风险;同理,当修改T2时,也不
应用场景举例:                江湖盛传:北乔峰,南慕容。        少室山下,天下群雄云集。 “你们一起来吧,我萧峰何惧!”,一声豪情和怒吼,乔峰卷入了和慕容复、游坦之、丁春秋一决生死之战。乔峰果然不愧是天下第一豪侠,以一敌三,你来我往,打得不可开交。乔峰使出了降龙十八掌中的“亢龙有悔”,此时慕容复忙往后退,情急之下,使出了自己的绝技“游龙引凤”来化解乔峰如此强烈的进攻,此时慕
SRP,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: There should never be more than one reason for a class to change. 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。(如果类需要变更,那么只可能仅由某一个原因引起) 问题由来:         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:职责P1,职责P2。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
2.2  单一职责原则 2.2.1 引言          一个优良的系统设计,强调模块间保持低耦合、高内聚的关系,在面向对象设计中这条规则同样适用,所以面向对象的第一个设计原则就是:单一职责原则(SRP,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)。          单一职责,强调的是职责的分离,在某种程度上对职责的理解,构成了不同类之间耦合关系的设计关键,因此单一职责原则
感谢:http://blog.csdn.net/zhengzhb/article/details/7278174   定义: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。通俗的说,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。 问题由来: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:职责P1,职责P2。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,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。 解决方案:遵循单一职责原则。分别建立两个类T1、T2,使T
(单一职责、开放封闭、里氏代换、接口隔离、依赖倒置)
《设计模式》杂记之单一职责原则 2011-04-13 23:48 by 王祖康, 1615 阅读, 8 评论, 收藏, 编辑 最近买了本设计模式的书,名字叫《设计模式之禅》。这是我第一本设计模式的书,看了几章了感觉自己受益匪浅,所以想就把自己感觉到比较有意思的设计模式知识分享给大家。 首先说一下我们程序员为什么要学习设计模式把!下面是引用书上的原话: 你是程序员,没有问题,通过学习设计模式能够让你
来自:博客园 单一职责模式 1.1 我是“牛”类,我可以担任多职吗      单一职责原则的英文名称是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,简称是SRP。这个设计原则备受争议,只要你想和别人争执、怄气或者是吵架,这个原则是屡试不爽的。如果你是老大,看到一个接口或类是这样或那样设计的,你就问一句:“你设计的类符合SRP原则吗?”,保准对方立马“萎缩”掉,而且还一脸崇拜地看着
单一职责原则SRP:SingleResponsibility Principle,就一个类而言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         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,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,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功能。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,当变化发生时,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。正如一个人可能担负着很多重要的职责,那么对他而言合理分配时间去做各项任务就变
             上篇文章提及到设计模式中应遵循的设计原则,并且列出了设计模式中应当遵循的六大原则。        次篇文章主要讨论单一职责原则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单一职责原则(SRP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。简单的讲,就是一个类或接口只负责一个"职责"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一个类有一个以上的职责,这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