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解决C对象的顺序重要吗?
| C对象在文件中出现的顺序是否重要? 例如,在函数中,如果我创建两个函数,并且上面的一个引用了另一个函数,它将起作用吗? (是的,我已经尝试过了。) 对静态函数,INLINE函数等的作用是否相同? 对结构有效吗?如果我引用在.c文件中进一步定义的结构,会发生什么情况? 这是任何扩展特定于编译器的吗?在这种情况下,编译器如何工作?它是否首先扫描整个文件以查找所有声明/定义,然后尝试取消引用函数/符号?解决方法
首先,如果通过“如果我创建两个函数,并且上面的一个引用了另一个函数,它将起作用吗?”,您的意思是这样的:
int foo()
{
return bar();
}
int bar()
{
return 0;
}
然后,编译器可能会对bar()
进行合理的猜测,但是如果尚未声明bar()
,它至少会发出警告。对于无法调用的符号(如变量或类型),如果在声明它们之前使用它们,则将出现完全错误。
在C语言中,无论何时使用标识符(无论标识符的种类如何:它可能是函数,变量,类型等),都应事先声明。您可以添加到任何标识符的各种修饰符(如您所说的static
,inline
和所有其他修饰符)对此均没有影响。
不要混淆声明和定义。声明只是告诉编译器一个名称存在;定义实际上告诉编译器是什么。
例如,这是一个定义:
int bar() { return 4; }
请注意它是如何具有主体的,内部包含(简单)代码。
这是匹配的声明:
int bar();
编译器只要看到函数的声明或定义,就会很乐意接受该函数的使用。出于组织原因和更好的灵活性,通常最好在C文件顶部(或在包含的头文件中)然后在定义中编写所有函数的声明。
因此,我的第一个示例应如下所示:
int foo();
int bar();
int foo()
{
return bar();
}
int bar()
{
return 0;
}
使用C代码上方的声明,我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任何方式更改函数的顺序。
, 通常,必须在使用位置上方定义一些内容。您可以针对不同的情况以不同的方式避免这种情况。
对于函数,只需在调用它的上方提供一个原型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
int trol(int a,int b);
// use trol(int,int)
int trol(int a,int b) { }
如果您有两个函数a
和ѭ10call,并且它们互相调用并且按a
,b
的顺序定义,则必须在a
的定义上方提供b
的原型。 a
的原型不是必需的,因为它是在b
中使用的上面定义的。这样编译器就不会有问题。
函数的另一种特殊情况是,您可以在不声明函数的情况下使用函数,并且编译器将尝试从调用中推断出签名。我认为这个答案很好地解释了:必须在C中声明函数原型吗?
对于ѭ17,您可以通过提供前向声明,在实际定义它们之前使用指向它们的指针(但您无法访问任何字段):
struct s;
// use s*\'s
struct s { };
(以上方案简化了诸如链表和树之类的递归数据结构;由于任何类型的指针的大小都是恒定的,因此可以在完全定义ѭ17之前使用指向use17的指针。)
, 这很重要,因为如果编译器不知道函数是什么-它会尝试'guess \'(创建带有匹配参数的默认int foo()
原型),并且如果您的调用不正确-您将出现不匹配的情况(生成错误,隐式转换等)。
通常的做法是(甚至不需要)在调用函数之前先声明函数(通过原型,即前向声明)。
对于带有可变参数列表的函数(例如printf
),必须具有前向声明才能使其正常工作。例如,此代码将无法编译:
int foo(int a)
{
b(a);
b(\"hello\",\"kitty\");
}
void b(int a,...)
{
printf(\"%d\",a);
}
但这-将:
#include <stdio.h>
int foo(int a)
{
return b(a);
}
int b(int a)
{
return printf(\"%d\",a);
}
(警告有关隐式转发声明)
因此,为了避免处理文件中对象的顺序,请使用原型(正向声明)使编译器知道接下来要执行的操作。
, 根据我的经验,在进行引用之前,必须使用引用的\“ object \”编写C语言中的所有内容。我不认为这是特定于任何编译器的,但是也许有些我还没有找到。基本上,一切都必须是:
Object Declaration
...
Object Refere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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